【金雷】死者代言人(上)

简介:当你召唤出一个亡魂,你会向他询问一些什么?

灵感:雪莉·艾利斯,《开始写吧!虚构文学创作》,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87页“让死者说话”。

预警:堆砌且矫情,非常OOC,没什么剧情。

去年夏天的时候,我找了一份报社的工作。作为一个门外汉,报社前辈们的欢迎简直让我受宠若惊。

前辈一边领着我熟悉办公室分布,一边向我解释,因为网络的发达,这几年报社已经很久没有新的实习生来报道了。单打独斗的小报社挨家倒闭,只有些资历够老、未雨绸缪提前联合的报社仍在苟延残喘。

在这个纸媒式微的年头,所有传统行业都卯足了劲寻找足够的爆点来引发观众的热情。

而他们最终找到了一线生机,那就是八卦。

普通的八卦已经无法满足看客的需求,那些带着秘密深埋土里的可怜人成了长枪短炮新的猎物,而最新的技术足以解决这个问题——我推开设施的大门,厚重的铁门咯吱作响——方法很简单:找准一个对象,然后抽出他的灵魂。

接下来就该提问了。

翻开笔记本,我在右上角草草写下今天的日期。鬼魂坐在椅背上踩着桌沿,他歪头看我的动作,耸耸肩对此不做任何阻拦:

“我死于1908年,在漂泊的海上,船员用纤绳和厚毡毯裹住我的尸体,推入飘着浮冰的黑色海洋。此刻是北极日照最长的日子,水面的阳光穿过冰层照在我的睫毛上,散发着荧光的磷虾擦着我的眼睑从我不腐的躯壳旁成群地游过。

“在永恒的寂静中,我开始回忆我的整个人生。

“我生于王侯贵胄之家,数代贵族通婚让我的体内流淌着最圣洁的血脉。从我的曾祖父开始,像护送火炬似的经由我的母亲传承给我。不费吹灰之力地,我能够得到这世上所有的一切,坚固条石构建出无坚不摧的堡垒,屏蔽所有可以想象的威胁,也为我铺就成王的坦荡大道。

“因而死亡于我而言太过遥远,并不让人记忆深刻。出现在我记忆中最早的画面是我弟弟的诞生和我母亲的死亡。新生命的诞生带来了喧天的喜悦,尽管五个小时或者五十个小时后——反正没有差别——这个瘦弱的婴孩随着他的母亲一同离去,但在当时没有人听见那一两声的恸哭。我的手心仍然残留着他握住我时的温度,周围却早已盖上了厚厚的白布。

“空中弥漫着的死亡气息被短暂地冲淡后又像黑云一般厚重地覆盖而下,御用乐团在后台排练着即将奏响的葬歌。这其中或许有一个新来的学徒,花园清甜的花香里,有人断断续续地吹奏着同一段旋律,像坏掉的录音机一般让人无法忍受。有很长一段时间我不能看见这沉重的机器,我想与这段经历不无关系。”

我忍不住打断他不知所云的冗长叙述:“那么后来呢?我想知道你,呃,你为什么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为什么要着急呢?”鬼魂没有生气,只是翘起嘴角勾出一抹讽刺的笑,“当你日后踏入死亡的禁地,你有的是时间感叹日子漫长而无所事事。你今天一整天都是我的,我们才开了个头不是吗?”

不等我为我的莽撞而道歉,他继续了自己的讲述。与先前不同,他似乎暗暗拨快了故事的进程,让我既羞愧又充满了歉意。

“我说道哪儿了?哦,在他们的葬礼之后,日子一天天过去,我接受了成为一个国君应有的教育:骑射、谋策、体术、驭臣……毫不夸张地说,我做得很好,好到足以超越先代一百八十位——我相信也包括后来一百八十位的君王,如果君主制延续至今的话。所有人都毫不怀疑我会成为一个前所未有的帝王,铁骑遍踏四海八荒,凡是我剑所指之处、我的马蹄站立之处,我的子民将世代生息繁衍。

“只有我心知肚明,一个莫大的缺陷早已扎根灵魂深处,像一朵怒放的玫瑰,渴饮汩汩的热血,直到它足够蓬勃足够强大时变反咬一口,生出狰狞的面貌。

“我生命充满困惑,并非畏惧,也非憧憬,只是单纯的好奇。这是就我无法告诉你我的死因的原因之一,‘生’这个定义于我而言并不值得珍惜,因而死亡也只是一个久别的归宿。

“这个问题始终困扰着我,萦绕心头久久难以忘怀。它让我从不畏惧死亡,让我直面猛禽悍兽,让我不惧淋漓的伤口和灼烧的病痛。我可以是最英勇的战士,位列英灵殿是我无上的荣耀与难逃的宿命。

“但我无法成为一个英明的君主,疑惑太沉太重,让我握不住御宇四海的长剑。

“于是我选择成为了一个海盗。

“或许是冒险小说的熏陶,或许是外界的风传,个中原因可以直接掠过,反正你也不太想听。”他近乎揶揄地看着我,我只能讪讪一笑,埋头苦记笔记,同时在心底暗骂为何没有更便捷的记录工具。

“总而言之,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我扔掉了毛皮披风和黄金王冠。老国王震怒中连下三十道谕旨,作为初出茅庐的新手,我刚出海就背了十几条人命和远超最凶残暴徒数百倍的赏金,作为通缉榜上第一名而名扬四海——事先说明,此刻我的佩刀尚未出刃,而这个数字还将不断上升。

“不得不说,这可能是我做过最明智的决定,潮湿的海风腌渍我的灵魂,让它保持着短暂的生机。

“那些重臣贵族曾经有多爱我现在就有多恨我,那些浸过蜜的舌头怨毒地吐出最沉重的诅咒,但很快地他们又不得不再次带着僵硬的微笑虚与委蛇。成为我的座上宾莫大的荣誉,看着他们不得不在甲板上端着酒杯向我浮夸示好的样子,我就忍不住发笑。有时皇家海军的炮火声会由远及近隆隆炸响,这些人又变了副面貌——好像是我强迫他们登门来访似的,伏在舰船上做出贞洁烈女的模样挥舞着手绢乞怜。

“有人说过,鲜血与美酒是人生良药。我对这句话充满深切的怀疑,随着悬赏的飙高,我惊恐地发现我开始厌恶这种生活。与此同时我失去了其他选择的权力,我的样貌家喻户晓,我的名字随着海风吹到海上任何有人烟的地方,锻造金币的机器没日没夜连轴转动也赶不上通缉令的印刷速度。除了茫茫大海,再也没有一片安静的容身之地——当然,我仍自傲地认为我并不需要这种平静。

“就在这时,我遇见了他。

“那也是一年中的夏季,地中海沿岸的商旅经过我的领地,这些狡诈的商人为了求得沿路的安宁,带上了成箱的丝帛锦缎,和一份在当时并不显著的、珍贵的厚礼——他们带上了一个男孩。

“那个男孩,和现在的你一样,是报社初出茅庐的新手,青涩天真,让人提不起半点戒备。他在新大陆搭上了客商远渡重洋的航船,作为城里某家野鸡报社的无辜小羔羊,来采访我这个赫赫有名的海盗头子。

    “他们到来的前一天晚上,甲板上刚举行完一场穷奢极欲的盛会,到处都是砸破的酒杯、泼溅的酒渍汤油,或许在某个阴暗的角落还会有撕裂的衣料。我清晰地记得那天我的大副把宿醉的我从弥漫着酒气的舱内拖出来,我的发间脸上肯定全是干涸的酒水。正午时刻的阳光染成一圈圈的光斑,晃得我晕乎又迷茫,我听见他的嘀咕与笑声,看见了他伸过来的手,于是我径自掠过了那位传言只手遮天的富商,狠狠抓住了那男孩的手。窖藏多年的葡萄酒染红了他白色的手套,一直红透到了我的灵魂之中,浸染了很多年。

“他靠近我的那一刻,是我距离‘生’最近的时候,我清晰地感觉到碎冰在血管中消融,冰封多年的心脏喀嚓露出深蓝的芯子,缓慢又不容置疑地开始跳动,就像每年盛夏的极地冰封,绿苔破出厚厚的冰壳,海鸟跨越四季在这里停留。

“但在当时,我只当这是一种错觉。“

——————————TBC

——————我编不下去了,大噶看个乐呵吧,什么时候想起来就填Orz

评论
热度(47)

© 喵喵喵 | Powered by LOFTER